当前位置: 首页 / 新闻资讯 / 正文
发布日期:2017-07-27 作者: 编辑:基建处
2017年7月27日,我院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签订了《陕西省排污权交易合同》,取得我院新校区建设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权。
上一条:我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进展情况(2)
下一条:第十四届全运会户县赛区暨西安体育学院新校区环评工作进展情况